上海:推动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20&ZD041)

发布时间:2023-01-09 作者:同济大学人文学院特聘教授 杜严勇

  必要条件

 

  社会重视。随着新兴科技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引发了一系列深刻的伦理问题,社会各界对科技伦理均予以高度重视。国内外科技哲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科技伦理研究,发表了大量的研究论著,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科技工作者与企业管理人员亦普遍重视科技伦理问题,即使对新兴科技发展方向众说纷纭,但对其进行伦理治理已经成为基本共识。从政府机构到学术团体,从人文学者到科技工作者,从企业家到社会公众,社会各个层面都在高度关注科技伦理问题,这为我们开展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的社会背景。

 

  重大平台。专门的科技伦理研究机构是进行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的基本条件,我国不少高校已经拥有高水平的科技伦理研究机构。2005年,大连理工大学成立了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研究中心,近年来在学术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科技伦理教育等方面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中国科协—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于2022年11月成立。该研究院的成立是我国科技伦理学科建制化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必将成为推动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的重要依托平台,同时会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推动更多的高校与科研单位成立专门的科技伦理研究机构。

 

  领军人物。我国从事科技伦理研究的学者主要来自哲学一级学科下设的科技哲学与伦理学两个二级学科,目前从事科技伦理研究的学者有逐渐增多的明显趋势,这与国际技术哲学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近二十余年来,技术研究的伦理维度逐渐凸显,产生了纳米技术伦理、信息技术伦理、生物技术伦理等广泛的伦理分支,即技术哲学的“伦理转向”。在这一转向中,我国科技伦理领域涌现出一批领军人物。他们不但在学术上颇有建树,而且拥有丰富的行政经验,完全可以承担起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的领导责任。

 

  主要目标

 

  除了社会重视、拥有重大平台与领军人物,要推进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还需要承担重大任务,这也是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服务国家重大科技战略目标与重大科技工程。科技伦理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新兴科技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伦理支持与伦理规制,引导科技向善。如果把当代科技比作一辆高速前进的列车的话,那么科技伦理就应该起到刹车和方向盘的作用。为了服务国家重大科技战略目标与重大科技工程,我们需要使科技伦理研究从理论走向实践,科技伦理研究者要深入到科技工作者的实验室与高科技企业中,充分了解新兴科技研发与应用中的具体伦理问题及防范措施,协助科技工作者共同解决现实问题。

 

  推动科技伦理管理体制发展。2020年10月,我国成立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其重要目的就是建构较为完善的科技伦理管理体制。之后,不少省份、高校与科研机构纷纷成立科技伦理委员会。不同层面的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成立为科技伦理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但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比如,目前许多高校都成立了学校层面的科技伦理委员会,但其主要职能是为申报课题进行伦理审查,对高校正在进行的重大科研项目进行实时的伦理监管等工作尚需进一步重视。

 

  制定伦理规范与伦理标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指出,要“制定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科技伦理规范、指南等,完善科技伦理相关标准,明确科技伦理要求,引导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合规开展科技活动”。就人工智能科技而言,目前政府管理部门、学术团体、企业等发布了大量的伦理原则与伦理指南,具体如何贯彻落实,还需要明确的措施与监管机制。伦理原则通常是宏观的,而现实社会环境中的伦理抉择是具体的、微观的,科技伦理研究者需要将伦理原则细化为伦理规范与伦理标准,同时提炼出不同科技领域以及某种科技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伦理问题清单、操作流程与工具箱,切实解决现实中的科技伦理问题。

 

  编写高质量教材与工具书。科技伦理教育是相关专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教材编写工作。对于同一种教材,我们可以组建若干个编写团队,多编几种教材供大家选择,不同的教材可以取长补短,使教学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充实。同时,工具书与手册等著作的编写,对于科技伦理教育与宣传也是至关重要的。

 

  实施途径

 

  落实主体责任。对科技伦理的领军人物来说,需要承担起建构重大平台,规划研究战略,联结人文、科技与产业界等责任。领军人物应该推动更多的高校与科研机构搭建相关的研究平台,将各个领域对科技伦理感兴趣的学者有力地组织起来,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与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的交流,真正使科技伦理的理论成果落地生根。对于青年学者与研究生而言,应该将自身的学术兴趣与国家战略、学科发展方向紧密结合起来,在领军人物的指导与带领下走出象牙塔,切实解决具体细致的科技伦理问题。

 

  调整科技伦理学术评价体系。2021年,“应用伦理”成为新增的哲学专业硕士学位,如果我们还按照传统的学术评价体系来管理“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的话,将不利于其发展。2022年5月,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评价体系改革”。我们应该以“应用伦理”专业学位建设为契机,参照理工科的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系列的评价模式,推进科技伦理的学术评价体系改革,从制度上激励更多的学者从事实践性的科技伦理研究。

 

  凝聚学术团队。传统的科技伦理研究通常是由个人或导师带领下的小规模学术团队进行的。为了应对新时期的复杂细致的科技伦理问题,特别是实现前文提及的主要目标,我们需要在领军人物的带领下,凝聚较大规模的学术团队进行联合攻关。学术团队既可以是以某个重大平台为基础组建的相对稳定的实体团队,也可以是相对松散的跨越具体机构的“无形学院”,甚至可以是以现代社交媒体为依托的“电子无形学院”,大家可以就某个感兴趣的领域或问题迅速组织起来。

 

  争取学术资源。为了确保科技向善,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有专门的经费用作科技伦理专项资金,由科技伦理研究者支配,协同科技工作者共同解决重大科技项目中的伦理问题。只有在拥有稳定的学术资源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切实推进有组织的科技伦理研究。[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研究”(20&ZD041)阶段性成果]

 

              《社会科学报》总第1836期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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