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独特作用
与自然科学一样,哲学社会科学也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
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形成,主要涉及技术和产业、管理和制度、精神和价值三个层面。其中,创新性的技术和产业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适宜的管理和制度是激活释放新质生产力的根本保障,向善为民的精神和价值追求则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思想动力和伦理指引。三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完整框架。基于哲学社会科学的性质和功能,这里着重从技术、制度和价值三个层面来把握其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
以社会科学技术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人们习惯于将技术创新中的“技术”仅仅看作自然科学的技术,这是失之偏颇的。实际上,也存在社会科学的技术,或者说社会科学也有自己的技术。社会科学技术是指依据社会科学原理,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方法、手段和技能的体系。
推进科技创新,包括推进自然科学技术的创新,当然也包括推进社会科学技术的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困难、更重要的科技创新可能发生在社会科学领域。然而,社会科学技术创新的成果大多是公共产品,没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在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形成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倍努力,在不断创新社会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加快推动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向社会科学技术转化,以及社会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另一方面也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政府更加关注和支持社会科学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持续加大社会科学技术投入力度,优化社会科学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营造社会科学技术创新的良好氛围。
探索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跳脱传统的生产力发展路径,从而对生产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通过制度层面的改革与创新,形成适宜的生产关系,才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条件、扫清障碍、破除瓶颈。全面深化改革是强化制度创新的根本性变革,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新型生产关系形成的过程。制度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因此所谓新型生产关系,实质上就是能够有效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从而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高度契合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高度契合的制度安排,既涉及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又涵盖在基本经济制度框架下的重要具体制度创新,如用于宏观调控的财税、金融政策,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容错纠错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促进对外开放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的创新。诸多方面创新性、适宜性制度安排,通过改进社会及企业的组织结构、运行规则,重塑了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关系,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驱动力,极大优化了资源的配置方式,拓展了资源的配置空间,降低了市场的交易成本,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公共政策、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支持,从而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新型生产关系与适宜性制度的构建,是对经济活动的社会形式进行的一次深刻变革。在这场变革中, 哲学社会科学可以也应该大有作为。这是因为生产关系与一系列制度的重构,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的系统理论指导和深邃智慧参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通过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和指导社会实践,来探索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对作为生产力系统运行环境的公共政策、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等制度重新作出安排,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下,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着眼世界发展大势,立足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准确阐释新型生产关系的科学内涵与重要价值,深刻把握新型生产关系的演进逻辑与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型生产关系的实现机制与实践路径,为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提供学理支撑和实践指导。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价值引领与伦理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如何引导科技创新与生产力发展朝着增进人类福祉的正确方向前进?如何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科技创新与生产力发展中来?如何实现科技创新与生产力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些都是我们必须直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社会就有失序的危险。
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特定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展开的,并且都要接受伦理和道德的检验。而以科学理论、先进思想为人类活动提供价值引领、确立伦理准则,正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功能。当下,促进科技创新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民性,就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发挥其价值和伦理的指导作用。为此,哲学社会科学既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可能引发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又要加强对人文精神的关照,为科技创新引入人文关怀,注入对人性、生命伦理、环境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量;还要加强科技伦理教育与宣传科普,促进全社会的科技伦理素养提升,引导人们将科技伦理意识内化为自我约束;更要大力倡导“科技为民”理念,以“科技向善”为原则对人们的经济和技术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将“人民性”充分融入新质生产力发展。
《社会科学报》总第1970期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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