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史”入“论”:阳明学诠释研究的形上走向

发布时间:2023-04-12 作者:东南大学教授 陆永胜

   “阳明学诠释史”研究异于“阳明学史”研究之处在于研究视角的转换,五百余年的中外阳明学发展史不是建构的对象,而是“论”的对象,由此形成缘“史”而“论”,由“论”而“理”的三重意涵。

 

  国家社科基金优秀项目“阳明学诠释史研究”(17AZX006)通过研究指出,阳明学的二度诠释学研究既是“论史”和“史论”的统一,又是哲学研究与文化理论研究的综合。

 

  论史:阳明学诠释的“在地化” 

 

  伴随着王阳明于贵州龙场的悟道、证道、传道和践道,阳明心学便作为思想形态、学术形态、意识形态和文化形态存在着。阳明学诠释史研究以二度诠释的方法,力图全面反映中国、日本、韩国、欧美阳明学这四种形态的发展演化,努力凸显四个区域因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等的不同而呈现出来的不同诠释特色,故呈现阳明学诠释的“在地化”是“论史”的主要任务和特征。

 

  中国阳明学诠释史的话语特色最为丰富。明代阳明学诠释处于三教合流的文化生态中,以批判、维护与调和为特色。基于政统的官学与异学和基于道统的正统与邪说间的分别使得三教文化间存在着内在紧张,这既是阳明后学、甘泉学派、朱子学者和佛道士人建构阳明学的学术和思想形态的语境,又是其对阳明学进行文化与意识形态构建的依据。清代阳明学诠释以批判与建构为特色。遗民学者的阳明学诠释富含情感性——一种对阳明学担负国家兴亡责任失落的苛责,这种情感导致部分学者对阳明学的诠释走向“偏执”。而经学家多在学术实践中将阳明学诠释托付于文献考据,以无声之文献表达思想的声音。这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乾嘉以前的片面主观性,产出不少真知灼见,是对阳明学的解构与重建。近代阳明学诠释以主体重构为特色。同光新政学者以“中国”为主体和目的,其虽无心在阳明学中开出新外王,但在文化意识方面具有自觉的主体意识。戊戌变法学者谋求政治维新以图自强和其内在的文化自信本然相连。现当代阳明学诠释具有多元化特征。在传统断裂的阵痛中,文化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弥合、回归传统与建构体系成为阳明学诠释的努力方向。而港台地区阳明学研究在西学语境中尽可能地延续了自身的文化传统。

 

  日本和韩国阳明学诠释的突出特色分别在于“日本化”和“韩国化”。阳明学在日本朱子学、古学和禅学的三重语境中传入,继而经历了“日本化”“再日本化”“批判反省”“学术与价值分裂”四个阶段。当代日本阳明学者对自身阳明学的民族性问题毫不质疑,这也意味着阳明学“日本化”的进程已经完成。需要指出的是,阳明学的“日本化”并不是带来中日阳明学的融合,在逻辑上,它凸显了日本阳明学的日本性和中日文化间的差异性,并增强了日本文化的自觉意识。日本阳明学诠释史是日本政治、文化、学术、思想等与阳明学自身发展合和的产物。韩国阳明学诠释存在着义理与价值的“韩国化”,同时在近代经历了主体性的重建。吊诡的是:阳明学因其事功论被朝鲜王朝接受,在经历了追求事功与义理合一后,终以重义理的江华阳明学为主流;非官学的阳明学却在朝鲜王朝后期积极参与了韩国儒学的“心学化”进程;接受和研究阳明学的主体是边缘化的士人学者,但在韩国“近代化”进程中阳明学发挥了先驱作用;阳明学重事功的倾向使其成为韩国实学、天主教、开化思想的思想基础。

 

  欧美阳明学诠释首先面对的是外在的文化碰撞,即华人学者的文化身份确认,而在更本质的文化主体性方面坚持了中国文化主体。西方学者对阳明学的诠释可以说是中西文化主体间的对话,二者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文化主体性。当代现象学风行后,以现象学理论方法研究阳明学形成了热潮。

 

  综上,在阳明学诠释史中,阳明学呈现出精神和价值两种主要形态,前者侧重义理创新,后者侧重价值践行,二者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但在社会变革的时代,对价值的强调往往超出了理论的承受能力,二者间的联系、紧张与分裂成为阳明学再度诠释史的关注重心。

 

  史论:阳明学诠释的学术思想 

 

  以二度诠释为视角,探究因国家、政治、民族、文化和诠释方法、诠释立场、诠释向度等的不同带来的不同诠释结果,在诸多具有差异性的诠释结果组成的王阳明思想的诠释史中反思其时代内涵与衍化,以及文化语境对文化生成的影响,由此可得到学术思想的创新。第一,阳明学思想是动态的。阳明学是历时语境中发展、演化的产物,它不是如其产生时那样一成不变,而是与其所处的时代思想发生交流、碰撞乃至文化要素的互渗与转换,最终形成清晰可见的阳明学诠释史。第二,阳明学是语境的产物。不同地域的个性文化语境与时代普遍语境所形成的双重语境使产生、发展于其中的阳明学在保持基本属性的同时也具有了不同的地域个性。中、日、韩和欧美阳明学发展体现出具体语境中的个性特征,对当代文化发展具有启示意义。第三,阳明学诠释史是建构之再建构,是有亦是无,是有无合一,故其需要在诠释建构中由本质的“在”走向实存的“有”。因此,阳明学在某种意义上是语言学。作为言说对象和结果的阳明学始终处于不断生成中,对象和结果是相对的,二者可以不断转化,故唯有诠释话语体系是相对稳定的,它具有超越性、普遍性。第四,阳明学是时代思想的一部分,也必然和时代思想产生互动。伴随着当代政治、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政治与文化的疏离趋势也日渐明显,在不同于传统社会政治与文化密切结合的当代语境中,阳明学得到了更为多样性的发展和多重性的价值体现。阳明学在学术研究与思想交流的层面先于政治而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普及与发展。阳明学的这四个特征使其似乎具有了变动不居、变化莫测的特性,其实不然,阳明学具有自身的“自性”,上述特征不过是阳明学的“适应性”罢了。阳明学的“适应性”即呈现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阳明学”——是“适应性”和“自性”的合一,既体现了阳明学的阶段发展,又体现了阳明学对其之为阳明学的基本原则的持守。

 

  构理:阳明学诠释的理论形态 

 

  纵观五百余年的阳明学发展历程,阳明学的每一次理论新突破、思想新发展、实践新成就都与时代变革和历史事件密切相连。这些看似独立、分散的发展与突破是我们检视阳明学时不可回避的。看待这些“思想史事件”,并以一种一贯的、整体的理论体系做出解释,就需要建构一种全新的阳明学诠释理论体系,具体包含五个方面。一是范畴论。范畴是阳明学诠释理论体系的话语基本单元,是体现诠释理论体系历史性、区域性,甚至学术形态和学派属性的基本要素。建构阳明学诠释理论体系需要在比较的视域内考察中外阳明学、理学与心学、心学与传心之学的基本范畴的内涵之异同,以及使用的横向和纵向理路,乃至心学范畴在诠释史中的内涵衍化。对多元文化视域下心学范畴的辨析有利于为阳明学的再诠释设定可控的边界。二是主体论。诠释主体不仅指阳明学的接受和研究主体,也不仅指其代表的价值主体,更重要的是诠释的文化主体。中外阳明学之间的诠释差异在根本上是以阳明学为中心的不同文化主体的接受差异。在实质上,这种差异并不是指向中外阳明学的融合,在逻辑上,它凸显了域外阳明学的“本土化”和中外文化主体的差异性。三是方法论。诠释方法论是最具普遍性的哲学分析。以阳明学为对象的诠释方法注重或隐或显的第三人称的视角,侧重的是对象性的论述,体现为哲学史的研究进路;以阳明学为方法的诠释方法注重第一人称的视角,侧重的是自我诠释,体现为内在性的哲学分析进路。前者较多关注“影响”思想诠释的要素和思想的“影响”,后者更强调阳明学义理进路的意义指向。四是价值论。阳明学的内在维度表明,道德(良知)是价值的基础,道德内涵着价值确认,德性原则是价值(秩序和标准)建构的形上依据,良知的至善性规定了价值的积极取向,价值指向的道德体现为基于现实的信仰。由此,阳明学价值论的内在逻辑呈现为道德—价值—信仰,进而推动着价值主体的生成和转化。五是发展论。现有的阳明学诠释呈现出转化论和依附论两种发展理论,转化论以传统与现代的对立和转化为基本逻辑前提;依附论则视阳明学为整个时代文化思想体系的一脉,其发展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发展方向依赖于主体文化。前者强调内在性联系,后者强调外在性影响,但二者在逻辑思维上都采用了二分的方法。显然,以世界阳明学诠释史为视域,用系统思维立足阳明学开拓出一种理解“世界”的文化理论体系会更有价值。

 

  《社会科学报》总第1848期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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