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道家德性论的深邃意蕴

发布时间:2021-09-02 作者: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尚建飞

  老子所开创的道家学派有其独特的价值立场和实践主张,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德性论已经成为诠释道家实践主张和价值观的核心议题之一。只有综合经典诠释、伦理学、思想史以及西方汉学等理论视域,才能更好地理解道家德性论的深邃意蕴。

 

  在当代道家经典注释、道家伦理学、道家思想史以及西方汉学等诸多领域当中,德性论已经成为诠释道家实践主张和价值观的核心议题之一。具体来看,当代道家德性论研究主要关注四个方面议题:道家之“德”的基本内涵;先秦伦理学史视域中的道家德性论;郭店楚简本《老子》与老子的道德立场;西方汉学视域中的道家德性论。

 

  道家之“德”的基本内涵 

 

  高亨先生注意到,道家之“德”的独特用法体现为“万类之本性,老、庄胥名之曰德”。而且,《老子》所谓的“德”只有道之本性、人之本性两种含义,《庄子》中的“德”则拓展为道之本性、天地之本性、万物之本性以及人之本性。在承认《老子》《庄子》中的“德”等同于“性”的前提下,徐复观先生指出,“德”既是“道”在万物身上的体现,又具有向人生提供安全、类似于理性能力的作用。并且,由于与 “性”“心”相关联,道家之“德”拥有“虚静之心”的功能,即“超越一切差别对立”“涵融万有”。

 

  除立足于文本解读之外,许多学者选择参照西方哲学或心性之学,将其作为诠释道家之“德”的理论视域。郑开先生认为,道家所谓的“德”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因为‘德’不仅相当于后来所说的‘性’,还意味着优点、特点和功能,与aretē的意蕴若合符节”。罗安宪先生将道家之“德”视为“道”在万物中的“性”或本质,而“性”在人类则是“心”。如果就其功能而言,那么道家的“德”“性”“心”会使人的行为、情感变得真诚无妄,精神也将处于自然、自在和自由的状态。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道家之“德”并非仅仅表示本性,还蕴含着道德立场。比如说,张岱年先生就指出,道家之“德”包括着两种含义:一是指德行、品德,一是表示“万物成长的内在基础”。吴怡先生强调,儒道对于“德”的不同见解应归结为道德立场上的分歧。例如,庄子不赞同将“仁义”看成“至德”,其所提出的理由是“他只是认为至德是本,仁义是末,如果只讲仁义,而透不上去,仁义反成了人性的一种枷锁”。

 

  以“德”来诠释道家德性论的优势在于,不仅展现了道家对于人之本性的基本洞见,而且确信人类能够成就“超越一切差别对立”、回归本真状态的德性。显然,上述观点都有其文本依据,不过同时遗留下了一些有待深度研究的问题:道家为何会选择用“德”来表示道之本性、人之本性;人之本性意义上的“德”如何可能转化为德性意义上的“德”,其所遵循的方法、路径为何。这些还需要系统性地梳理。

 

  先秦伦理学史中的道家德性论 

 

  在研究先秦伦理学史的学者们看来,道家内部在道德立场上也存在分歧,大致上可以区分为老子、庄子以及杨朱三个流派。21世纪以来,一些学者对道家道德理论的发展流派展开了重新思考。例如,王中江先生将道家道德理论区分为《老子》《庄子》和黄老学三个流派,而许建良先生则把道家道德理论划分为老子、《黄帝四经》、庄子和庄子后学四个流派。

 

  对于研究先秦伦理学史的学者们而言,道家并没有因为批判儒家伦理思想而否认道德实践的意义,而是希望从“道”和自家的人性论来构建道家的德目及其修养方法。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先秦伦理学史的学者们关于道家德性论的评价比较多元化,或者是将道家德性论的特征概括为个人利己主义、排斥感觉经验和理智思辨;或者确信道家德性论具有虚无主义色彩;或者主张具体评价,比如老子的伦理思想含有愚民的现实目的,杨朱学派注重保全个人的生命,庄子向往超现实的精神自由。

 

  相比之下,21世纪的学者们淡化了关于道家德性论的价值评判,同时致力于揭示道家术语和道德论证的理论内涵。比如说,许建良先生认为,“道”“德”不是反映道家思想特质的标志性概念,道家之所以被称为道家的标志性概念应该是“自然”。而且,道家之“德”呈现出生成上的滞后性、坐标上的普适性、实现上的因循性、实践上的规范性以及人己关系上的他人优位性。王中江先生指出,《老子》的“德”是指“道”赋予万物的卓越禀赋,其核心意思在于养育万物;《庄子》使用“德”“性”来表示人类生命的共同本质,二者直接的来源也是“天”;“德”在黄老学当中包括“万物各有不同的特性”、君主的“为政之德”和“奖赏”三重含义,而且“德”又同法律制度、“人情”或人的“自然欲望”具有因果关联。

 

  可以肯定的是,先秦伦理学史为研究道家德性论提供了广阔的视野,涵盖了社会历史背景、流派、德性类型和价值观念等诸多角度。然而,先秦伦理学史的新近趋势表明,道家德性论研究必须立足于道家的文本语境,只有在澄清其理论内涵的前提下才能展开合理的评价。此外,有关道家德性论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先秦时期,而对其在秦汉之后的演化有所忽略。

 

  郭店楚简本《老子》与老子的道德立场 

 

  就其关于“仁义”的态度而言,郭店楚简本《老子》与帛书本、王弼本《老子》第十八、十九章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异。与王弼本、帛书本《老子》第十八章相比,郭店楚简本《老子》丙组将“大道废,有仁义”写作“故大道废,安有仁义”。虽然有些学者相信这并不能改变老子拒斥“仁义”的立场,但有些学者认为,老子把“道”与“仁义”看成具有相同内涵的概念,或者说,老子以及早期道家对仁义学说持包容或不反对的态度。

 

  引起更大争议的是,帛书本、王弼本《老子》第十九章的“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在郭店楚简本《老子》甲组则写作“绝智弃辩”“绝伪弃虑”。任继愈先生曾指出,郭店楚简本《老子》的“主旨在讲明无为,贵柔,而不反对仁义”。但是,许抗生先生强调:“虽说简本《老子》没有后来的‘绝仁弃义’那样公开反儒的文字,但亦有贬抑儒家思想的倾向。”也就是说,郭店楚简本《老子》不仅把“仁义”视为低于“道”的价值类型,而且也与孔子的好学、好思的观点背道而驰。

 

  毋庸置疑,通过研究郭店楚简本《老子》的相关文字,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老子思考德性问题的原初语境。但是,仅仅限定在文本考辨的层面无法代替对于哲学思想本身的探索。换句话来说,用包容或反对“仁义”来解释老子的德性理论都似乎遗忘了问题的实质,即老子包容或反对“仁义”的理由及其实践主张仍然需要作出明确的解释。

 

  西方汉学与道家德性论研究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西方汉学当中,研究道家思想的焦点往往投向了本体论、价值论以及政治观等领域,而道家德性论思想仅仅被视为上述议题的延伸。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汉学界有关中国伦理学的著作中才出现了道家德性论的内容。罗哲海先生认为,道家对文明现象表示出敌意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相信只有在原始社会才能守护人类的“原德”(premordial virtue),并将道德规范视为虚伪的标志和实现非道德目标的手段。从整体上来看,老庄伦理思想具有向前习俗层次复归的趋势,即向一切现实的规范进行挑战,没有建立起任何新颖的实质道德规范。

 

  进入21世纪,诠释经典文本成为西方汉学界研究道家德性论的新路径。安乐哲、郝大维两位先生提出,“德”的宇宙意义是指,“总体事物中每一成分都以隐约显示的方式含有事物的总体”;在政治领域中,“德”表现为统治者以“慈善”的方式对待民众,民众对一个好君王的慷慨表达出“感激”。在此基础上,安乐哲、郝大维两位先生认为,《老子》反对仁义和儒家的理由是“儒家那一套越来越成为伪饰的道德规范将会淹没自然情感的直接表达”。梅勒先生则指出,《老子》中的“圣人”既明白道德评价是导致社会分化的根源,同时又以尊重生命的自然冲动作为伦理思想的首要原则。

 

  随着华裔学者的加入,当代西方汉学界逐渐意识到,庄子伦理思想也是中西文明对话的珍贵思想资源。例如,黄勇教授认为,《庄子》中的“差异故事告诉我们什么是道德上恰当的行为”,“技艺故事告诉我们怎样践行道德上恰当的行为”。而且,在美德修养的过程中,庄子是以“尊重其他存在者的差异”作为伦理规则,并主张通过“像一个具有尊重他人这种美德的人那样行事”来成就美德的。

 

  概括起来讲,当代道家德性论研究已经在文本考辨和诠释、伦理学史、中西文明对话等诸多领域收获颇丰,但专题性、系统性的学术论著并不多见。因此,融会宇宙论、本体论、人性论、德性论和伦理学史等多重理论视域,积极参与中西文明对话和汲取西方汉学界的最新成果,梳理道家德性论在秦汉及其之后的演变历程,应当成为今后道家德性论研究的发展趋势。[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老庄德论及其价值观研究”(16BZX039)阶段性成果]

 

  《社会科学报》总第1768期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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