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篇》:宝典既称玉,一篇冠古今

发布时间:2024-03-27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吕 浩

  在汉文辞书史上,《玉篇》是一部贯通古今的宝典,其发展与传播不仅影响汉语,对东亚、东南亚诸国语言中的汉语词也有深远影响。上海市社科规划优秀课题“《玉篇》发展史与传播史研究”(2020BYY001)指出,《玉篇》发展与传播所形成的庞大书系,是维系“汉字文化圈”的基础力量,对现代语言文字、文献、文学、文化研究及现代大型辞书编撰与修订都具有不可多得的意义。

 

  古代字书,自《仓颉篇》至《说文解字》《字林》,功用不断进化。南梁出《玉篇》,总汇宫廷善本文献、贯通古今字际关系,发先人之智、启后世之学。顾野王《玉篇》经萧恺删减传世,但因卷帙宏大,流传不广,唐时才被佛经音义采录。唐处士孙强增字减注(学界称上元本),又有僧慧力《像文玉篇》三十卷、道士赵利正《玉篇解疑》,摘抄转录抑或增删改编,虽血肉不尽取,仍不失《玉篇》之风骨,敦煌残卷、吐鲁番残片以及失落的上元本即是明证。至宋,韵书与字书相配而行之风大开,《玉篇》被选中以配《广韵》,陈彭年等重修《大广益会玉篇》(又称宋本《玉篇》),开启了《玉篇》快速流转与传播模式。宋本《玉篇》在元代进一步减注、排序,形成元明《玉篇》“分段”式样。原本《玉篇》、宋本《玉篇》及元明“分段”式样《玉篇》皆传入日本,又形成一系列和刻本(如宽永八年本)、改编本(如《篆隶万象名义》),滋长繁衍,形成庞大且复杂的《玉篇》文献体系。

 

  走向世界的《玉篇》

 

  《玉篇》的渊博与浩瀚需要以静谧的心灵来体察,与佛经音义的深度结合或许不是偶然相遇,但这之后的发展显然已不是顾野王所能预见的。《玉篇》传入日本始于空海将之随佛经携去,起初藏于高野山真言宗寺院,空海还据《玉篇》编撰《篆隶万象名义》。随后,《玉篇》传播于真言宗各寺院,逐渐向社会辐射,法相宗僧人昌住编纂的《新撰字镜》后来增补了《玉篇》部分内容。平安时代,和歌作家源顺奉第四公主勤子内亲王之命编撰《倭名类聚抄》多引《玉篇》。其他如《类聚名义抄》《香要抄》《香药字抄》《香字抄》《药字抄》《弘决外典钞》《八十卷华严经音义私记》《净土三部经音义集》《妙法莲花经释文》《三教指归注》《令集解》《白氏文集》《本朝文粹》等数十种文献都征引过顾野王《玉篇》。

 

  唐代《玉篇》传抄本、改编本和刊本也传入日本。真言宗僧人宗睿在《新书写请来法门等目录》之卷末记录了他在865年带去日本的“西川印子《唐韵》一部五卷,同印子《玉篇》一部三十卷”。另外,891年成书的《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也记录有《玉篇抄》十三卷。

 

  宋刊本《大广益会玉篇》藏于日本者主要有两种版本,即宋十行本和宋十一行本,皆宋末刊本。宋十行本藏于宫内厅书陵部(该版本有少量元时补刻),金泽文库、爱知县宝生院皆藏有宋十行本的残卷。宋十一行本藏于国立公文馆,该版本残存卷六至卷三十的大部分内容。国家图书馆藏宋十一行本《玉篇》(残存卷一的一部分)与日本国立公文馆藏本应是同一版本。元明刊本今存者有30种版本,大多数版本在日本都有藏本,较为集中的藏地有国会图书馆、宫内厅书陵部、国立公文馆、静嘉堂文库、尊经阁文库、天理图书馆等。

 

  和刻本《大广益会玉篇》较早的是1398年据圆沙书院泰定本覆刻的五山本,之后是1604年据元至正二十六年南山书院刊本覆刻的庆长九年本。这两种和刻本都是覆刻本,原底本的样式和内容未做改动。宽永年间,和刻本多以假名标注读法,逐渐成为和刻本定式。宽永八年(1631)本、十八年(1641)本、廿一年(1644)本一脉相承,至庆安二年(1649)三种版本、庆安三年(1650)两种版本、庆安四年(1651)三种版本、万治二年(1659)两种版本,假名标注样式不变。

 

  室町时代中后期及江户时期出现了按照传入的《大广益会玉篇》编撰的系列“倭玉篇”类汉和字典。日本《本朝书籍目录》记载有《假名玉篇》三卷,学界一般认为是《倭玉篇》的祖本,《倭玉篇》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室町时代(1336—1573)初期。《倭玉篇》的古写本众多,庆长以前的写本有30余种。需要指出的是,“倭玉篇”是一系列字书的总称,它们或名曰《倭玉篇》《真草倭玉篇》《新刊倭玉篇》《袖珍倭玉篇》《增字倭玉篇》《增补倭玉篇画引》,或名曰《和玉篇》《大广和玉篇》《新编和玉篇》《新板新编和玉篇》《增补和玉篇》《增补二行和玉篇》《新刊画引和玉篇》《头书韵附四声画引增益和玉篇》《小篆增字和玉篇纲目》《大广益真艸和玉篇》《字林和玉篇大成》《早引和玉篇大成》《增训画引和玉篇图汇》《倭玉真草字引大成》,或直接名曰《玉篇》《玉篇卷》《玉篇略》《玉篇要略集》《增补画引玉篇》,还有不含“玉篇”二字的名称,如《拾篇目集》《元龟字丛》《篇目次第》《类字韵》《音训篇》等。诸写本时间跨度也较大,有室町中期写本《拾篇目集》《篇目次第》《音训篇》《类字韵》《玉篇》《玉篇卷》《玉篇要略集》,室町末期写本《类字韵》,明治时期写本《元龟字丛》。刊本有庆长六、十、十五、十八年版,元和年间版,宽永四、五、七、九、十五、十六、十八、二十、二十一年版,正保三、四年版,庆安二、三、四、五年版,宽文二、四、五、六、七、十年版,延宝二、九年版,元禄三、六、八年版,宝永四、六年版,享保六、十年版,元文四年版,明和五年版,宽政八年版,享和二年版,文化三年版,文政三年版。

 

  日本“玉篇”类辞书中还有在传入《玉篇》基础上增加字条的增修“玉篇”,典型的有宽文四年(1664)刊《新刻大广益会增修玉篇》和元禄四年(1691)刊《增续大广益会玉篇大全》。

 

  《玉篇》在日本的传播与接受存在明显分极:一极是精英文化层坚守传统《玉篇》,不断推出新刊本,甚至将其扩展为《增续大广益会玉篇大全》;另一极是适应民众学习的需要而蜕变为《倭玉篇》系列。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对《玉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各自发展出相应的版本,这是《玉篇》日本化的典型特点。这两极相辅相成,共同影响了日本汉字文化传播进程,共同塑造了日本历史语言文化性格。

 

  《玉篇》在韩国、越南等国的传播时代稍晚,其影响也不像在日本那样深刻。唐《玉篇》传入朝鲜半岛,《旧唐书·东夷传·高丽》载:“俗爱书籍,至于衡门厮养之家,各于街衢造大屋,谓之扃堂。子弟未婚之前,昼夜于此读书、习射。其书有五经及《史记》《汉书》、范晔《后汉书》、《三国志》、孙盛《晋春秋》、《玉篇》《字统》《字林》,又有《文选》,尤爱重之。”《玉篇》与《字统》《字林》皆是高丽学子学习书目,此时的《玉篇》应是唐《玉篇》的一种,且很可能是日本文献《新书写请来法门等目录》所载的“印子《玉篇》”,即唐《玉篇》刻本。明代《玉篇》对越南也有一定影响,《殊域周谘录·南蛮·安南》载“如儒书则有……《韵府》《玉篇》”。“如其字样书写,则前惟有《韵府》《玉篇》《洪武正韵》等书字体,后始有《增韵》《广韵》之书字体。然本国遭乱,未得申明订正,新体多用,亦有混同旧体也。” 《玉篇》成为学汉字、定字形材料之一。

 

  《玉篇》的现代价值

 

  《玉篇》在东亚的传播与影响既广且深,以至于凡汉文辞书皆名之曰“玉篇”。日本汉文辞书始终与《玉篇》或《大广益会玉篇》保持紧密联系,从《篆隶万象名义》到《倭玉篇》再到明治数十种玉篇,一脉相承关系相对明显。可以说,《玉篇》的传播与接受不仅确立了汉字文化圈的结构,还一直维系着汉字文化圈的演进。

 

  就其学术价值而言,原本《玉篇》收字一万六千多字,保存了早期楷字的基本样式,还收录有古文、籀文、异体等多种字样,对研究汉字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原本《玉篇》注音保存了魏晋南北朝时的语音面貌,是研究中古音的宝贵资料。在训诂方面,原本《玉篇》也大有用武之地。例如“寸木岑楼”一词,历来解“寸木”为一寸见方的木块,解“岑楼”作尖顶高楼。汉代赵岐注《孟子》已经出现了问题,《孟子·告子下》:“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赵岐注:“不节其数,累积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岑楼,山之锐岭者。” 赵岐认为众多方寸之木累积起来就能比岑楼高,这个观点一直为宋、元、明、清历代学者传承。原本《玉篇》“嵝”字头下引《孟子》:“一寸之木,可使高于岑   。”刘熙曰:“岑   ,小山锐顶者也。”《孟子》刘熙注本亡佚。今本《孟子》作“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赵岐注:“不节其数,累积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岑楼,山之锐岭者。”这样的解释与《孟子》此处前一句“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义不能相贯。相反,原本《玉篇》引作“一寸之木”与前一句文通辞顺。另外,今本《孟子》“岑楼”之“楼”字应是后世改字。

 

  值得强调的是,《玉篇》广征博引,义训包罗汉魏传注及古字书,书证含盖经史子集。且其引证皆出梁代宫廷善本,一些古注本、古字书等都已亡佚,这些都凸显了《玉篇》在保存古文献方面的独特意义,这些珍贵资料在文献学、古代文学、古代思想文化等众多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价值。但是,由于《玉篇》行世本经过萧恺等人删减,其引证文献带有明显的删节痕迹,因而《玉篇》引证与传世文献的差异有不少是删节造成的,文献考证必须考虑这一因素。而且,《玉篇》删节版的引证还被唐宋大型音义文献转引,其对明清文献考据的负面影响深远。

 

  就其社会价值来说,《玉篇》故训对现代大型辞书编纂与修订的价值不容小觑。其可补订《汉语大字典》等大型辞书,如《篆隶万象名义》“仡”下有“动也”义项,《汉语大字典》未收。《诗·大雅·皇矣》:“崇墉仡仡。”《毛传》:“高大也。”《释文》:“仡仡,摇也。”由此可知“动摇”之义由“高大”义引申而来。又如《汉语大字典》“非”字下引《玉篇》训为:“下也,隐也。”《篆隶万象名义》无此二义项,只有“不也,责也,违也”义项。查《汉书·陈余传》“陈王非必立六国后”颜师古注“非,不也”,《穀梁传·隐公五年》“非隐也”范宁注“非,责也”,可知《汉语大字典》引宋本《玉篇》训“下也,隐也”皆误训。

 

  在近1500年的发展与传播历程中,《玉篇》既能坚守持重,又能与时俱进。前者表现为经典音义材料成为后世字书的基础内容,后者表现为唐宋改编本是适应时代需要的自行进化。至于《玉篇》的典范效用,就“篇韵”一词,足以说明问题了。

 

        《社会科学报》总第1895期3版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保留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