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关怀关注人生“顶端”和“终端”
以个体生命为对象的生命意识,离不开人生的终极关怀。终极关怀往往被理解为对于死亡的关怀,以致与宗教相联系,甚至被与临终关怀混同。其实,终极关怀中的“终极”有人生的“顶端”和“终端”之义,对于人生如何度过的意义很大,尤其在对生命活动深度产生深刻影响的数字时代。
终极关怀是生命意识的必然
自人猿揖别以来,在“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马克思)中,生命意识成为人的生命活动的规定。生命活动,在始点上占据一定的时空位置,这就是人的诞生;在终点上使所占据的一定时空位置消失,这就是人的死亡。人可以经历生,从而具有生的意识。人尽管不能亲自经历死,但在多次经历他人的死亡后,就能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如同他人的生命一样必然会死亡,就具有死的意识。
与动植物的自在活动方式不同,人以有意识的自为活动方式遵循着生物界“趋利避害”规律。如果死是最大的“害”,那么由死反面凸显的生就是最大的“利”,于是“趋利避害”转化为“趋生避死”。由此,“生”和“死”的问题就在生命意识中被凸显出来。美国宗教哲学家蒂利希把生死与有限的存在和无限的非存在联系起来,指出“‘存在,还是不存在’,这个问题在此意义上是一个终极的无条件的、整体的和无限的关切的问题”。这就是人生的终极关怀。
“凡是在我的意识中的都是为我而存在的”(黑格尔),自我意识中的“为我”就具有自我关怀的意蕴。生命活动总处在有限与无限、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的矛盾中,生命活动中的“趋生避死”必然要求生命意识把握这个矛盾,从而把体现有限和存在的生以及体现无限和非存在的死作为生命意识的终极内容予以关怀。人具有理性,就使与生命活动相联系的有限和无限、存在和非存在,以体现普遍性的范畴形式呈现在意识中。意识中的理性设定了终极关怀,终极关怀是生命意识的必然。
终极关怀中的“终端”“顶端”意蕴
分析词的组成结构是理解词义的重要途径,在联合式复合词中,“两个词根并列”“前后地位平等”,这就使词义具有与两个词根相关联的含义(《辞海》)。“终极”是联合式复合词,“终”和“极”是其两个词根。“终”与“冬”相关联,“冬者四时终也”,词义是“最后”,如“无始无终”,在“终极”中有终端之义;“极”从“木”,是“屋脊的正梁”,词义是“顶点”,如“登峰造极”,在“终极”中有“顶端”之义。由此,“终极”的词义就具有“终端”和“顶端”的双重词义。
对于人的生命而言,“终极”的意蕴就应从上述的双重词义出发来理解。就生命过程的终端而言,死亡是生命的终极;就生命意义的顶端而言,生命的存在和发展是生命的终极。不能把人生的终极仅仅与生命过程的终端相联系。在生命意识中,对于与终端意蕴和顶端意蕴相对应的死和生,可分别作如下诠释。
死亡凸显了作为生命过程终端的终极意蕴。死亡标志着与生命过程相联系的一切自然元素和社会元素都陷于绝对虚无;死亡是最本己的,“我”必有一死,是任何他人都无法替代的;死亡是生命过程中最不确定的确定性,成为时刻悬置在“我”的生命过程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生命凸显了作为生命意义顶端的终极意蕴。生命活动存在于有限和对于有限的超越中;生命的最高意义在于生命活动最大限度满足自身在存在和发展中所不断产生的需要;对于人类而言,生命的不断生成即“日生”,就是“大德”,故《周易》曰“天地之大德日生”。
关于“趋生避死”的终极思考
首先,终极关怀把“趋生避死”作为旨归。孔子言简意赅地指出“未知生,焉知死”,强调要理解死就必须注重现世的生。在生命活动的“趋生避死”中,相比较而言,“趋生”是目的,“避死”是手段。这种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漫长的人类进化中以基因方式得以构建并积淀,成为意识深处先验结构的物质基础。在终极关怀中,作为目的的“趋生”内容和作为手段的“避死”内容,必然会对生命活动的整个过程产生“终极的”影响。
其次,终极关怀把消解死亡恐惧作为“避死”的首要内容。死亡会使“我”因陷入绝对虚无而产生恐惧,这种恐惧会随着意识的发展越来越凸显,以至于使“我”不能正常生活。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人能做到视死如归。然而,“不能将少数人或个别人的这种行为方式当作我们理论分析的典型情况”(樊钢)。为了“趋生”,终极关怀必然要把如何消解死亡恐惧作为“避死”的首要内容。
人们消解死亡恐惧的做法可大致列举如下。一是否认“死亡的确定可知”或干脆忌讳死亡。把死理解为发生在他人身上而对我“暂时尚未”的事件;“只要一提到死,人们就倏然变色”,回避死亡使心灵安宁。二是在宗教中寻求寄托。在宗教中“使人感到有‘无限者’(the infinite)的存在”,从而“去与神圣结合”,使心灵安宁。三是在构建价值世界中留下印记。人总想在价值世界中留下或大或小的印记,以使人在价值世界的绵延中“永生”,使心灵安宁。四是实现个体向“类”的转化。比如,家族中父母对子女的抚育,族群中人们对家族繁衍的付出,把生命存在的有限与建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类”共同体相联系,使心灵安宁。上述例子的类型不同且通常交织在一起,但都体现了生命意识在消解死亡恐惧方面所引发的“避死”能动性,从而“决定着人的终极命运”。
最后,终极关怀把“筹划到最本己的能在”作为“趋生”的根本目的。终极关怀中的“趋生”就在于最大限度满足生命活动不断产生的需要,以在实现人生终极意蕴的生命意义中体现“天地之大德”。生命活动需要的最大限度满足,是与“操持的存在主要是把自身筹划到它的最本己的能在上去”(海德格尔)联系在一起:人没有先验“最本己的能在”,在日常操持中的生命活动形成了“最本己的能在”;人只有“从丧失在偶然地拥挤着各种可能性的情况中解放出来”,才能筹划自身到“最本己的能在”;为此,人要通过“本真地领会与选择”来确定终极关怀,对日常操持予以终极的关怀。
为把自己“筹划到最本己的能在”,“趋生”中的终极关怀可以联系日常操持,可以联系宗教寄托,可以联系价值世界构建中留下的印记,也可以联系个体向“类”延续的转化。然而,就终极关怀把生命活动“筹划到最本己的能在”而言,只要使“操持的存在”满足生命活动所产生的需要,就体现了“天地之大德日生”的人生终极的顶端意蕴。在这里,姑且不对在不同类型的“最本己的能在”中所体现的生命活动作价值判断。
终极关怀产生作用的机制
蒂利希在规定“终极关怀”时提出了“初级关怀”:在日常生活中“有无数值得关切的事”,“但它们都不需要无限的关注,无条件的献身”。“初级关怀”以日常操持为对象,通过信仰与日常操持中的实践相联系。信仰是在实践中“对自己现实和世界非现实之确定性”(黑格尔)的观念,是可信和确信的统一,确信是信仰确立的标志。确信体现为“拳拳服膺,孜孜以求”的精神状态,决定了在日常生活中实践目的的设定及其在贯彻中的作用。
作为一般信仰升华的终极信仰,以终极关怀为对象,是生命意识中围绕着“趋生避死”内容积淀于意识深处的价值观念。由于终极信仰是对生命意识中“生”与“死”相联系并能“终极地关怀”生命活动的极端确信,因此,与“初级关怀”相对应的一般信仰所持确信状态的强化程度不一样,是在“拳拳服膺,孜孜以求”基础上形成的“直教人生死相许”的“终极的激情”。
韦伯把人类有意识行为的要素分析为“目的和手段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两个范畴”,并且把对目的的设定及其坚守与“价值合乎理性”联系在一起。主体行为中的目的比手段更重要,尽管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手段。终极关怀通过终极信仰发生作用的机制,与“初级关怀”相对应的信仰的最终确立联系在一起。
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不仅需要精神寄托,而且需要使人生有根本方向的精神引领。这就决定了在“初级关怀”相对应的行为中目的,尤其是重大目的的设定,除了要有关于当前自身需要、手段及实践对象等的意识,还要有“最终基准点”的精神支撑。韦伯把“最终基准点”与“向自己提出的‘戒律’或‘要求’”等联系起来,称它是“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这就是终极信仰。价值理性的运作就在于“有意识地突出行为的最终基准点和行为过程始终如一地以此为取向”。这就是,从终极信仰引发出来的“‘戒律’或‘要求’”,对日常操持中实践目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予以论证;从终极信仰所体现出来的“终极的激情”的确信强度,对通过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证所设定的目的及其贯彻予以强化。正是通过终极信仰的论证及精神强化所赋予的精神支撑,生命活动中与“初级关怀”相对应的行为的目的设定及其贯彻才体现为“拳拳服膺,孜孜以求”的确信,于是,关于实践的信仰就能在此基础上最终被确立,并在“初级关怀”的一系列行为中发生作用。由此,终极关怀就通过终极信仰,在一系列与“初级关怀”相对应的信仰的最终确立中体现出来,从而“终极地关怀”寓生和死于其内的整个生命过程。
《社会科学报》总第1957期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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